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磁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安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新安县磁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项目代码:2303-410323-04-01-235331)
2、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263号
3、资金来源及比例:专项债券资金和配套资金,100%
项目总投资额(概算):7940.85 万元。
4、项目概况:新安县磁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后污水厂规模为污水处理规模 2万 t/d,中水回用处理规模为 2万 t/d;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处理后的尾水向南排入涧河;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多级 AO+MBR工艺;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10公里,管径DN300~DN800。
5、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包含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计划工期: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3、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
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24 : 00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月9日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新安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二室(新安县)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 /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安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安县老城隋州大街98号8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967268369
代理机构: 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8937989630
监管部门 : 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 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0379-67289673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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