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工程(三期)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行审投资发【2023】0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延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
2.2主要建设内容:
(1)延长县雨污分流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拆除原有污水管线、新建污水管线、修筑检查井、水毁修补、修筑污水提升泵池。
(2)延长县延河生态堤岸防护工程
项目区涉及郭旗自然村延河生态堤岸防护工程1.7km,左右岸宽度约80.0m,总治理面积为13.6万㎡。
(3)延川县雨污分流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新建污水管线、修筑检查井、修筑污水收集池、水毁修补、修筑污水提升泵池、双回路电源。
(4)宜川县雨污分流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新建污水管线、修筑检查井、水毁修补、修筑污水提升泵池。
2.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概算总投资:11000.53万元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申请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4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2日09时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楼
联 系 人:雷洋(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电 话:1829122737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延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区嘉宁万兴花园写字楼21层
联 系 人:罗超
电 话:18509117803
监督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911-21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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