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六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一彭阳县芦子沟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六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一彭阳县芦子沟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已由 彭阳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六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一彭阳县芦子沟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 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4〕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 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阳县水利服 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古城镇挂马沟村;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整治河道5.15公里,河道岸坡生态修复9.76公里,岸坡形式由浆砌石基础、浆砌石挡土墙及铰链式生态护坡
组成;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 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 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 ,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 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 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固原市彭阳县
联系人:杨如宝
电话:0954-70131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智博鸿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楼2202室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13995183704
2024年07月02日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六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一彭阳县芦子沟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六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一彭阳县芦子沟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已由 彭阳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六盘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单元)一彭阳县芦子沟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 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4〕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 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阳县水利服 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古城镇挂马沟村;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整治河道5.15公里,河道岸坡生态修复9.76公里,岸坡形式由浆砌石基础、浆砌石挡土墙及铰链式生态护坡
组成;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 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 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 ,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 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 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固原市彭阳县
联系人:杨如宝
电话:0954-70131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智博鸿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楼2202室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13995183704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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