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划三街南段(规划四路—规划十二路)高架桥工程及道路工程项目防尘网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竞谈编号:IFB2024-11-28535498 1.招标条件: 临汾市规划三街南段(规划四路-规划十二路)道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防尘网已具备竞谈条件,现进行公开竞谈。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临汾市立足建设黄河流域绿色崛起转型样板城市,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双城”建设任务,打造“快速中环、核心内环”为骨架路网的“环—放”式快速路网。临汾市规划三街南段(规划四路—规划十二路)高架桥工程与道路工程共同组成快速中环西侧线位。项目满足快速中环功能定位,总体建设方案采取局部节点高架+地坪段主线形式,上跨桥、地坪段快速主线行车道采用双向六车道布置,两侧设置辅道。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2.3标的范围:满足技术规格书材料的要求。 2.4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材料供货数量、型号进行调整的权利,最终结算以双方签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3.竞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国家标准,竞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有效的竞标物资检测报告,应附有效的竞标物资检测报告。 3.3财务能力要求:竞标人三年内(2021-2023)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100万元。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5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竞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竞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3.6代理要求:代理(经销)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竞标,但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竞标物资检测报告。 4.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5.1竞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本次项目申请(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咨询电话:4006-010100)。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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