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水库驻地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XSLDL-2024-37)
山西汾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水库驻地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内容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汾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水库驻地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
1.2 采购人:山西汾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汾河水库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杜交曲镇下石家庄村北约1km汾河干流上游,属黄河流域。地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8°04。上距汾河发源地122km,下距省城太原市83km,距古交市约50km,西距娄烦约6km,控制流域面积5268km2。
汾河水库大坝于1958年始建,1959年拦洪蓄水,1961年5月竣工运行,1978年大坝加高1.4m,1986年水电站竣工验收并开始发电,1995年新增泄洪隧洞完工运行,2003年新增引黄取水隧洞投入使用,总库容7.33亿 m ,是一座以防洪、灌溉、工业和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工程等别 II 等,主要建筑物级别2级,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设计洪水位1127.61m,校核洪水位1130.19m,正常蓄水位1129.00m,死水位1114.50m,汛限水位1126.00m。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7度。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
合同名称:山西汾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水库驻地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
工作内容:
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内容:
水库驻地管理范围内办公区、生活区和景区等所有区域的卫生保洁,总计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具体包括办公楼内(每日两次清扫)、综治办小二楼、水情调度楼、大寨楼、多功能会议厅、职工宿舍院等公共区域部分、水库驻地公共道路及道路两边树坑的杂草清理、坝顶道路、坝顶西广场、坝顶东西卫生间、8米洞进出口道路、大坝至4米洞出口旅游人行道、大坝背水坡所有马道、宾馆和大寨楼外路面、食堂小公园、景区道路、停车场、景区卫生间的卫生保洁;水库范围内水渠清理(每年不少于2次)、枯枝树叶清理(每年不少于1次)、弃草清运;主干道雪后清扫3m宽路面(不得使用融雪剂)等。
垃圾清运服务内容:
水库驻地办公区、生活区和景区等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娄烦县指定的垃圾处理厂。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2.4服务标准:符合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时间及要求:
4.1报名时间: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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