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龙源新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委托代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平招标采购-2025-21 |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龙源新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委托代建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8,896,500.00元 | |||||||||||||||
| 最高限价:8896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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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建设内容及规模: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龙源新镇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湘江路以南、五台山路以西、平原大道以北;项目估算总投资126499.96万元,总建筑面积2500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00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商业、地下车库、园区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用房等;具体以实际为准; 采购内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龙源新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委托代建包含:根据委托人建设计划,依法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及工程相关咨询服务等招标采购及相关合同的洽谈签订;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等手续;相关单位履约的监督管理;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 (2)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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