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陕小水电整改办〔2023〕16号)文件要求,2023年12月7日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组织区水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个单位,对全区第一批整改类1座水电站(冯家山一级电站)进行了区级验收,按文件要求,现将冯家山一级电站清理整改区级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9日—12月25日)。
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采用来电或来访的形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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