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1〕27号文件要求,“三上”期间,我县对自然资源部下发及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现场核实 1 个,最终认定 1 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未治理,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 蒲城县历史遗留图斑认定结果明细表
联系地址: 渭南市蒲城县红旗路东段9号
联系单位: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715500
联系电话:0913-3131321
蒲城县历史遗留图斑认定结果明细表
序号 | 市 | 县 | 具体 位置 | 图斑 大类 | 图斑号 | 坐标范围 | 图斑核定面积(m2) | 未治理面积(m2) | 治理 方式 | 历史遗留矿山名称 | 秦岭/渭北/巴山/黄河流域 |
1 | 渭南市 | 蒲城县 | 洛滨镇蔡邓村 | 历史遗留矿山 | ZJ6105262021001001 |
| 114300 | 114300 | 生态 重建 | 蒲城县长河石渣厂 | 渭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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