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黄河支流石堡河源头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HL-2025-043
项目名称:黄龙县黄河支流石堡河源头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54,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龙县黄河支流石堡河源头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254,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54,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项目工程设计交付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54,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黄河支流石堡河源头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黄河支流石堡河源头流域河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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